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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部湾航空国际及地区舱位体系改造国际客票保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15

尊敬的旅客:

北部湾航空自2024年10月15日(含)起生效并执行《北部湾航空国际及地区航班舱位设置及管理规定(第六版)》,此次针对舱位等级、字母、序列进行调整,为确保旅客顺利出行,经研究决定下发相关客票保障方案。

一、 舱位调整明细

舱等 公务舱 超经舱 经济舱
调整前 FD WC YBHKLMXVNQPAUTZRIJESGO
调整后 CDJ WQ YBHKLMXVNAUTZEIRPSGO

二、舱位保护规则

(一) C舱统一保护至Q舱;

(二) Q舱统一保护至N舱;

(三) J舱统一保护至I舱;

* J舱统一保护至I舱仅涉及南宁=曼谷航线,I退改签规则如下:

南宁-曼谷境内始发散客规则 货币单位:CNY
航位等级 舱位 改期费用 退票费用 误机费用
经济舱 I 200 200 200
曼谷-南宁境外始发散客规则 货币单位:THB
航位等级 舱位 改期费用 退票费用 误机费用
经济舱 I 1000 1000 1000

三、新旧多等级舱位切换期间票务规则

(一)2024年10月15日(不含)之前销售的客票按原多等级票规执行。

(二)2024年10月15日(不含)前销售的客票,客票完全未使用,在2024年10月15日(含)后首次发生变更,仍按原多等级票规执行。若首次变更后:

1.再次发生变更,按新多等级票规执行。

2.要求退票则:

(1)客票完全未使用时,退还升舱差价,然后按照原国际舱位运价并扣除所有航段中最高退票手续费。

(2)客票部分已使用时:

①如变更后只使用客票中的ADDON/SPA航段,北部湾航国际航段未使用,则需扣除已使用航段对应的单程公布运价(ADDON/SPA航段为北部湾航承运,“对应的单程公布运价”指旅行当日Y舱单程公布运价;为外航承运时,指对应舱位使用的单程销售价格),并按照原国际舱位退票规定执行,同时退还国际部分的升舱差价。

②如换开后客票中的北部湾航国际主航段已部分使用,则需扣除已使用国际航段单程公布运价,并按照新国际舱位退票规定扣除退票手续费,升舱差价不退。

(三)2024年10月15日(不含)前销售的客票,客票部分已使用,在2024年10月15日(含)后首次发生变更,仍按原多等级票规执行。若首次变更后:

(1)再次发生变更,按新多等级票规执行。

(2)要求退票:

①变更后剩余行程未使用,退票则退还升舱差价,然后按照原国际舱位运价并扣除所有航段中最高退票手续费,并按照运价手册扣除已使用航段费用。

②变更后剩余行程部分已使用,退票则按照新国际舱位运价并扣除所有航段中最高退票手续费,并按照运价手册扣除已使用航段费用。

(四)2024年10月15日(不含)前销售的客票,在2024年10月15日(含)后发生退票,仍按原多等级票规执行。

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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