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行程单开具
- 1.仅限实名认证用户查询、开具电子行程单且仅支持国内客票。
- 2.电子发票、电子行程单均为有效报销凭证,请您在申请开具前,联系公司财务确认所需的报销凭证,开具其中一个报销凭证后,无法再申请开具其它报销凭证。
- 3.目前支持北部湾航空官网、海航APP、海航微信小程序、机场柜台、团队网、呼叫中心、OTA官方旗舰店销售的机票开具电子行程单。
- 4.请您在成行后180天内(含)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逾期无法开具。
- 5.您可以在行程完全结束后的第二天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在您成功提交申请后,系统预计会在1个工作日内将电子行程单发送至您预留的邮箱。
- 6.您也可以在出票后预约开具电子行程单,在您预约成功后,系统预计会在您的客票完全使用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行程单发送至您预留的邮箱。
- 7.仅支持开具成行的客票,若客票有发生改升、退票,则不支持开具。
- 8.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95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