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航空安全需要,中国民用航空局2008年4月7日发布最新通知:从即日起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在这里我们提醒旅客,旅客在购买机票和办理值机手续时可主动向工作人员咨询禁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种类和范围,具体如下:
1. 液态物品、化妆品、生活刀具、电子产品、金属类等必须开箱检查的物品放在行李中托运。
2. 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非违禁液态物品有:酒、饮料、洗发水、保湿喷雾、药品等流质和乳液状物品,以及牙膏等胶状、膏状物品。
3. 禁止以任何方式携带的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的、有毒的、腐蚀性的、带有刺激性气味以及强磁性的物品等。
4. 如需携带少量旅行自用化妆品,每种限带1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旅客,乘飞机出行前请旅客自行处理好相关物品,以免由此造成航班延误,影响旅客行程。